SN/T 4595-2016
进出口食品感官(不洁物)检验规程
发布时间:2016-08-23 实施时间:2017-03-01


为了保障进出口食品的质量安全,防止不洁物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本标准制定了进出口食品感官(不洁物)检验规程。该标准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的感官(不洁物)检验。

本标准要求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地进行感官(不洁物)检验。检验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食品感官(不洁物)检验的方法和要求,包括样品的采集、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的判定等。具体内容如下:

1.样品的采集
样品的采集应该符合相关的规定,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比性。采集的样品应该标明样品名称、采样地点、采样时间等信息,并进行标识和封存。

2.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多种检验方法,包括肉眼检查、显微镜检查、化学检验等。检验方法应该根据不同的食品种类和不洁物的特点进行选择,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检验结果的判定
检验结果应该根据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进行判定,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如果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应该进行重新检验或者其他必要的处理。

本标准还规定了检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包括保守商业秘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检验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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