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630-2016
植物病原菌及病害标本采集保存规范
发布时间:2016-08-23 实施时间:2017-03-01


植物病原菌及病害标本采集保存规范是为了保证植物病害的诊断、鉴定和研究提供可靠的依据而制定的。本标准适用于植物病原菌及病害标本的采集、保存和运输。

1. 采集标本的时间
标本采集的时间应在病害发生后的最佳时期,一般为病害发生后的3-5天内。如果标本采集时间过早或过晚,可能会影响病原菌的分离和鉴定。

2. 采集标本的部位
标本的采集部位应选择病害症状最明显的部位,如病斑、病叶、病茎、病根等。如果标本采集部位选择不当,可能会影响病原菌的分离和鉴定。

3. 采集标本的数量
标本的采集数量应根据病害的严重程度和病害的分布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每个病害部位采集2-3个标本,每个标本应包括病害症状明显的部分和健康组织。

4. 标本的保存
标本的保存应在采集后尽快进行,一般应在采集后24小时内进行。标本的保存应根据不同的标本类型采取不同的保存方法。如病斑标本应保存在干燥通风处,病叶标本应保存在冰箱中,病茎、病根标本应保存在湿润的纸巾中。

5. 标本的运输
标本的运输应采取适当的包装和运输方式,以保证标本的完整性和质量。如病斑标本应用报纸包裹,病叶标本应用塑料袋密封,病茎、病根标本应用湿润的纸巾包裹。标本的运输应尽量避免高温、低温、潮湿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相关标准
GB/T 19212-2003 植物病原菌检疫方法
GB/T 19213-2003 植物病原菌检疫标本采集、处理和保存方法
GB/T 19214-2003 植物病原菌检疫鉴定方法
GB/T 19215-2003 植物病原菌检疫报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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