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638-2016
尖头旋蜗牛检疫鉴定方法
发布时间:2016-08-23 实施时间:2017-03-01


尖头旋蜗牛是一种外来有害物种,会对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为了防止其进入我国并扩散,需要对其进行检疫鉴定。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尖头旋蜗牛的检疫鉴定方法而制定的。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尖头旋蜗牛的检疫鉴定。

2.样品采集
2.1 样品采集时间应选择在尖头旋蜗牛活动期,一般为4月至10月。
2.2 样品采集地点应选择可能存在尖头旋蜗牛的场所,如温室、花卉苗圃、果园等。
2.3 样品采集方法应采用手工采集或者人工诱捕的方法,避免使用化学药剂。
2.4 采集的样品应立即放入密闭容器中,避免样品干燥或者受到其他污染。

3.样品处理
3.1 样品应在24小时内送达检疫机构进行处理。
3.2 样品处理前应先进行初步筛选,将非目标物种的样品剔除。
3.3 样品处理应采用显微镜检查的方法,对样品进行细致的观察和鉴定。
3.4 样品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样品的完整性和原貌性,避免对样品造成损伤。

4.显微镜检查
4.1 显微镜检查应采用高倍显微镜进行观察,以便更加清晰地观察样品。
4.2 检查时应注意样品的大小、形态、颜色等特征,以便进行鉴定。
4.3 鉴定时应结合尖头旋蜗牛的形态特征进行判断,如壳体的形状、颜色、纹路等。
4.4 鉴定结果应记录在检疫报告中,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通报。

相关标准
GB/T 19212-2016 植物检疫昆虫分类名录
GB/T 19213-2016 植物检疫线虫分类名录
GB/T 19214-2016 植物检疫真菌分类名录
GB/T 19215-2016 植物检疫细菌分类名录
GB/T 19216-2016 植物检疫病毒分类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