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903-2017
进出境木片检疫规程
发布时间:2017-11-07 实施时间:2018-06-01
进出境木片检疫是指对进出境的木片进行检验,以防止携带有害生物入侵和传播。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境木片的检验。
1.基本要求
1.1 进出境木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进出境木片应当经过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出境。
1.3 进出境木片应当携带检疫证明。
2.检验方法
2.1 目视检查法
2.2 镜检法
2.3 剖检法
2.4 捕捉法
2.5 诱捕法
2.6 粘板法
2.7 活体检查法
3.检验项目
3.1 木材种类
3.2 木材尺寸
3.3 木材含水率
3.4 木材表面是否有虫眼、虫孔、虫粉等
3.5 木材内部是否有虫蛀、虫道等
3.6 木材是否有病害、病斑等
3.7 木材是否有其他有害生物
4.检验结果判定
4.1 检验结果为合格的,应当出具检疫证明。
4.2 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5.检验报告和检验记录
5.1 检验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5.2 检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两年。
相关标准
GB/T 1928-2007 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
GB/T 20283-2006 木材虫眼、虫孔、虫粉检验方法
GB/T 20284-2006 木材虫蛀、虫道检验方法
GB/T 20285-2006 木材病害、病斑检验方法
GB/T 20286-2006 木材有害生物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