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910.2-2017
中国内陆口岸国检监管区 第2部分:符合性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17-11-07 实施时间:2018-06-01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内陆口岸国检监管区的建设和发展也越来越重要。为了保障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内陆口岸国检监管区需要进行符合性评价。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内陆口岸国检监管区符合性评价的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内陆口岸国检监管区的符合性评价,主要涉及到评价对象的选择、评价程序的制定、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评价结果的处理等方面。评价对象包括进出口商品、生产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评价程序包括评价计划的制定、评价实施、评价报告的编制等。评价方法包括文件审查、现场检查、样品检验等。评价结果的处理包括评价结论的形成、评价报告的编制和评价结果的反馈等。
本标准要求内陆口岸国检监管区在进行符合性评价时,应当遵循公正、客观、科学、严谨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评价过程中应当注重实际效果,充分考虑评价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评价对象,以便其及时改进和提高。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内陆口岸国检监管区的符合性评价水平,保障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内陆口岸国检监管区的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9490-2013 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 GB/T 31965-2015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评定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