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各国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安全要求等方面的差异,进出口商品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障国家的安全和经济利益,需要对进出口商品进行风险信息监测。本标准旨在规范进出口商品风险信息监测技术,提高监测效率和监测质量。
1.基本要求
进出口商品风险信息监测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保证监测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监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2.监测内容
进出口商品风险信息监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安全:包括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卫生标准等方面的监测;
(2)技术标准:包括产品的技术标准、检验方法、测试结果等方面的监测;
(3)法律法规:包括产品的进出口许可证、标签、说明书等方面的监测;
(4)市场监管:包括产品的价格、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监测。
3.监测方法
进出口商品风险信息监测应当采用科学、规范、有效的方法进行。监测机构应当根据监测内容和监测对象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法。监测方法应当具有可重复性、可比性和可靠性。
4.监测报告
监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监测报告。监测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正。监测报告应当包括监测对象的基本信息、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结果和处理意见等内容。
5.监测结果的处理
监测机构应当根据监测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监测结果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企业,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监测机构应当对监测结果的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和保存。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22-2016 产品检验机构认可规则
GB/T 19023-2016 产品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