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974-2017
国境口岸疫情风险管理通用要求
发布时间:2017-11-07 实施时间:2018-06-01


国境口岸是国家的重要门户,也是疫情传播的重要渠道。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和公共卫生,加强国境口岸疫情防控工作,本标准制定了国境口岸疫情风险管理的通用要求。

1. 疫情风险评估
国境口岸应当根据疫情传播的风险和特点,制定相应的疫情风险评估方案,对进出口人员、物品、交通工具等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 疫情监测
国境口岸应当建立健全的疫情监测机制,对进出口人员、物品、交通工具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疫情风险,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 疫情应急处置
国境口岸应当建立健全的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及时有效地应对疫情风险。

4. 信息共享
国境口岸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共同制定防控措施,协同应对疫情风险。

5. 人员培训
国境口岸应当加强疫情防控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疫情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相关标准
GB/T 23456-2009 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规范
GB/T 23457-2009 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规范
GB/T 23458-2009 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规范
GB/T 23459-2009 传染病疫情信息共享规范
GB/T 23460-2009 传染病疫情防控人员培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