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人员和物资的跨境流动越来越频繁,疫情防控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是一种由冠状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和致死性。为了防止MERS疫情在国境口岸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国境口岸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本标准是该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主要针对国境口岸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检疫查验的技术要求进行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检验对象: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货物、交通工具、集装箱、邮件、快件、行李等物品的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检疫查验。
2. 检验要求:检验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交通工具、集装箱、邮件、快件、行李等物品进行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检疫查验。具体要求包括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检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检验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等。
3. 检验方法: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货物、交通工具、集装箱、邮件、快件、行李等物品的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检疫查验的具体方法,包括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检验结果判定等。
4. 检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货物、交通工具、集装箱、邮件、快件、行李等物品的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检疫查验的具体程序,包括检验前准备、检验过程、检验结果处理等。
5. 检验记录: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货物、交通工具、集装箱、邮件、快件、行李等物品的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检疫查验的记录要求,包括检验记录表、检验报告等。
本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国境口岸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检疫查验的技术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相关标准
GB 15982-2012 国境卫生检疫规程
GB 4789.1-2016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通则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828.1-2012 采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计划采样程序
GB/T 2829-2002 采样检验程序的抽样表达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