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975.6-2017
国境口岸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6部分:卫生处理
发布时间:2017-11-07 实施时间:2018-06-01
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是一种由冠状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病,病死率较高。为了防止MERS在国境口岸传播,保障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本标准制定了国境口岸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防控卫生处理的要求。
1. 卫生处理的原则
卫生处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防控、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卫生处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 卫生处理的程序
卫生处理应按照“清洁、消毒、隔离、监测、处置”的程序进行,确保对可能存在MERS病毒的场所、物品、人员进行全面、彻底的卫生处理。
3. 卫生处理的方法
卫生处理应采用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和生物方法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包括清洁、消毒、通风、杀虫、灭鼠等。
4. 卫生处理的设备和材料
卫生处理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设备和材料,确保消毒效果和安全性。同时,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器材,保障卫生处理人员的安全。
5. 卫生处理的人员要求
卫生处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卫生处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相关标准
- GB 15982-2012 旅游景区卫生与质量等级
- GB 15983-2008 旅游景区卫生标准
- GB 15984-2011 旅游景区卫生管理规范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