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检疫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二、术语和定义
2.1 机房:指用于存放检验检疫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房间。
2.2 机房面积:指机房内可用于放置设备的面积。
2.3 机房高度:指机房内地面到天花板的高度。
2.4 机房负载:指机房内设备的总功率。
2.5 机房温度:指机房内的温度。
2.6 机房湿度:指机房内的湿度。
2.7 机房地面承重:指机房地面所能承受的荷载。
2.8 机房防雷:指机房内的防雷措施。
2.9 机房防火:指机房内的防火措施。
2.10 机房通风:指机房内的通风措施。
2.11 机房照明:指机房内的照明设施。
2.12 机房电源:指机房内的电源设施。
2.13 机房接地:指机房内的接地措施。
2.14 机房安全:指机房内的安全措施。
三、机房设计要求
3.1 机房面积应根据机房内设备数量和类型确定,应保证设备之间有足够的间距,便于维护和管理。
3.2 机房高度应根据机房内设备的高度确定,应保证设备之间有足够的空间,便于维护和管理。
3.3 机房负载应根据机房内设备的功率确定,应保证机房内的电源能够满足设备的需求。
3.4 机房温度应控制在20℃~25℃之间。
3.5 机房湿度应控制在40%~60%之间。
3.6 机房地面承重应根据机房内设备的重量确定,应保证机房地面能够承受设备的重量。
3.7 机房防雷应采取合适的防雷措施,保证机房内设备的安全。
3.8 机房防火应采取合适的防火措施,保证机房内设备的安全。
3.9 机房通风应采取合适的通风措施,保证机房内的空气流通。
3.10 机房照明应采取合适的照明设施,保证机房内的照明充足。
3.11 机房电源应采取合适的电源设施,保证机房内设备的正常运行。
3.12 机房接地应采取合适的接地措施,保证机房内设备的安全。
3.13 机房安全应采取合适的安全措施,保证机房内设备的安全。
四、机房施工要求
4.1 机房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2 机房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机房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4.3 机房施工应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4.4 机房施工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保证机房的质量。
五、机房验收要求
5.1 机房验收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保证机房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5.2 机房验收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保证机房的质量。
5.3 机房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保证验收结果的准确性。
相关标准
GB 50174-2018 信息系统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057-2010 电气设计规范
GB 50058-2014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8-2018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