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018-2017
检验检疫信息系统数据备份规范
发布时间:2017-11-07 实施时间:2018-06-01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检验检疫信息系统已经成为检验检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验检疫信息系统中包含了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对于检验检疫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为了保障检验检疫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必须对其进行备份。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检验检疫信息系统数据备份而制定的。

1.基本要求
检验检疫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应当具备可靠性、完整性和可恢复性。备份数据应当与原始数据一致,备份过程应当记录并可追溯。备份数据应当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数据泄露和损坏。

2.备份策略
备份策略应当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变化频率制定。对于重要数据,应当采用多种备份方式,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备份数据应当定期进行验证,确保备份数据的可恢复性。

3.备份周期
备份周期应当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变化频率制定。对于重要数据,应当采用较短的备份周期,确保备份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备份周期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备份存储
备份数据应当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数据泄露和损坏。备份数据应当采用多种存储介质,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备份数据应当定期进行迁移,确保备份数据的长期保存。

5.备份恢复
备份数据应当能够及时恢复,确保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备份恢复应当采用多种方式,确保备份数据的可恢复性和完整性。备份恢复应当定期进行测试,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6.备份验证
备份数据应当定期进行验证,确保备份数据的可恢复性和完整性。备份验证应当采用多种方式,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备份验证应当记录并可追溯,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相关标准:
GB/T 20975-2007信息安全技术备份基本要求
GB/T 20976-2007信息安全技术备份存储管理
GB/T 20977-2007信息安全技术备份恢复管理
GB/T 20978-2007信息安全技术备份验证管理
GB/T 20979-2007信息安全技术备份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