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360.6-2009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规程 第6部分:漂白剂
发布时间:2009-09-02 实施时间:2010-03-16
漂白剂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用于漂白食品原料或加工过程中的食品。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本标准对漂白剂的检验方法和要求进行了规定。
1. 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漂白剂的外观、纯度、氯酸盐、重金属、砷、铅、汞、氟化物、铁、铜、锌、锰、镉、硒等指标的检验方法。其中,外观检验应符合GB/T 5009.3的规定,其他指标的检验方法详见本标准。
2. 检验要求
漂白剂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观应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2)纯度应不低于90%;
(3)氯酸盐含量应不超过0.1%;
(4)重金属(以Pb计)含量应不超过10mg/kg;
(5)砷含量应不超过3mg/kg;
(6)汞含量应不超过1mg/kg;
(7)氟化物含量应不超过200mg/kg;
(8)铁、铜、锌、锰、镉、硒含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 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样品的采集应符合GB/T 5009.3的规定,保存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4. 结果的判定
漂白剂的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否则应视为不合格。
相关标准
GB/T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测定 采样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5009.1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砷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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