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324.5-2013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5部分:复印机的能效
发布时间:2013-11-06 实施时间:2014-06-01


复印机是现代办公室中必不可少的设备之一,其能效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为了保障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复印机的能效,本标准制定了复印机的能效检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中的复印机,包括黑白复印机和彩色复印机。本标准要求复印机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能效指标,包括复印机的待机模式、休眠模式和工作模式的能耗。

本标准要求使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进行能效检验。测试时应按照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复印机的预热时间、复印机的工作时间、复印机的停机时间等。测试结果应按照标准规定的公式进行计算,得出复印机的能效指标。

本标准要求复印机的能效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如果复印机的能效指标不符合要求,则应进行调整或改进,直到符合标准要求为止。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复印机的能效,降低企业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T 26728-2011 信息技术设备能效评价通用规范
GB/T 26729-2011 信息技术设备能效评价方法
GB/T 26730-2011 信息技术设备能效评价指标
GB/T 267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能效评价要求
GB/T 26732-2011 信息技术设备能效评价报告编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