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出入境动物检疫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必须对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分级。本标准主要针对出入境动物检疫实验室,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的原则、分类、要求、评估和验证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的原则: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应根据实验室内进行的实验和操作的危险性、病原体的传播途径、感染途径、传染性和致病性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分级。
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的分类: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分为四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一级实验室适用于对人体无害的微生物和生物制品的操作;二级实验室适用于对人体有害的微生物和生物制品的操作;三级实验室适用于对人体有害的微生物和生物制品的操作,且具有传播性;四级实验室适用于高度致病性和传染性的微生物和生物制品的操作。
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的要求: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通风系统、洗消设备、生物安全柜等。
2.实验室应有专门的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和监督。
3.实验室应有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实验室进出管理、实验室内部管理、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等。
4.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生物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和技能。
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的评估和验证: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应定期进行评估和验证,以确保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分级符合实验室内进行的实验和操作的危险性、病原体的传播途径、感染途径、传染性和致病性等因素。
相关标准
GB/T 19489-2008 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分级技术规范
GB/T 19490-2008 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GB/T 19491-2008 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技术规范
GB/T 19492-2008 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规范
GB/T 19493-2008 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演练和培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