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753.1-2017
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企业考核要求 第1部分:零部件生产企业
发布时间:2017-05-12 实施时间:2017-12-01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出口汽车的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提高出口汽车的质量安全水平,我国建立了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对出口汽车进行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本标准是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企业考核要求的第1部分,主要针对零部件生产企业进行考核。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零部件生产企业考核的一般要求、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评定和考核结果的处理等。其中,一般要求包括考核的目的、对象、范围、基本原则和考核周期等;考核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产品质量、环境管理、安全管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考核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文件审核、数据分析和专家评审等;考核结果评定包括考核等级和考核结果的公示等;考核结果的处理包括奖惩措施和考核结果的反馈等。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出口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本标准也可以为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设提供参考和指导。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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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T 19022-2016 抽样检验方法与基本规定
- GB/T 2828.1-2012 采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计划抽样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