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753.2-2017
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企业考核要求 第2部分:汽车产品贸易型示范企业
发布时间:2017-05-12 实施时间:2017-12-01


SN/T 4753.2-2017《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企业考核要求 第2部分:汽车产品贸易型示范企业》是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标准,旨在规范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企业汽车产品贸易型示范企业的考核要求,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保障出口汽车的质量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企业汽车产品贸易型示范企业的考核,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 企业基本情况考核要求
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稳定的经营场所和生产设施,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

2. 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要求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指导书、记录表等文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3. 产品质量考核要求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4. 售后服务考核要求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服务网络、服务人员、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方面,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5. 环境保护考核要求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方面,确保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6. 安全生产考核要求
企业应建立并实施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手册、安全生产程序文件、安全生产记录表等文件,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22-2016 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GB/T 19023-2016 抽样检验程序的制定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