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纳米物质是一种尺寸在1到100纳米之间的物质,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性质,广泛应用于医药、食品、化妆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等领域。然而,人造纳米物质的应用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如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影响。因此,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进人造纳米物质的安全应用,本标准制定了含人造纳米物质的消费品自愿标识的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含人造纳米物质的消费品,包括但不限于医药、食品、化妆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等。自愿标识是指消费品生产者或销售者自愿在产品上标注含有人造纳米物质的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知情选择。自愿标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1. 标识内容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易于理解,不得误导消费者;
2. 标识应当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符号、文字、颜色等,以便消费者识别;
3. 标识应当标注人造纳米物质的名称、含量、尺寸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基本情况;
4. 标识应当标注人造纳米物质的安全性评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毒性、生物学效应、环境影响等,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安全性;
5. 标识应当标注人造纳米物质的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信息,以便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6. 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或销售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来源和维权途径。
自愿标识的方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标识应当直接标注在产品上,或者标注在产品包装、说明书等附属材料上;
2. 标识应当采用不易脱落、不易模糊、不易变形的方式,以保证标识的持久性和清晰度;
3. 标识应当采用与产品相协调的位置、大小、颜色等,以便消费者识别;
4. 标识应当采用标准化的符号、文字、颜色等,以便消费者识别和理解。
本标准的实施有助于促进人造纳米物质的安全应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进消费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GB/T 19590-2017 纳米材料术语和定义
GB/T 31702-2015 纳米材料生态毒性评价指南
GB/T 31704-2015 纳米材料人体毒性评价指南
GB/T 31705-2015 纳米材料环境行为评价指南
GB/T 31706-2015 纳米材料生物效应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