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166-2019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包机入境卫生检疫规程
发布时间:2019-09-03 实施时间:2020-03-01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人员流动越来越频繁,各种传染病也随之而来。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健康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卫生检疫标准,其中包括了针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包机入境的卫生检疫规程。

本标准主要针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包机入境的情况,对其进行了管理要求、检疫程序、检疫措施、检疫要求、检疫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首先,对于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包机入境的管理要求,本标准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要加强与航空公司、机场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检疫工作的协调配合。

其次,对于检疫程序,本标准要求在包机入境前,应当对包机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有疑似病症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在包机入境后,应当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问询,并对有疑似病症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和采样检测。同时,还要对包机内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再次,对于检疫措施,本标准要求在包机入境前,应当对包机内的空气进行消毒处理,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卫生标准。在包机入境后,应当对包机内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确保物品不会传播病菌。对于有疑似病症的人员,应当进行隔离观察,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此外,本标准还对检疫要求进行了规定,要求检疫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检疫程序和检测方法。同时,还要加强对检疫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检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本标准还对检疫监督进行了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检疫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关标准
- GB 15982-2012 旅客列车卫生标准
- GB 15983-2012 旅客船舶卫生标准
- GB 15984-2012 民用航空机场卫生标准
- GB 15985-2012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 GB 15986-2012 食品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