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828.10-2019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毒性气体
发布时间:2019-10-25 实施时间:2020-05-01
毒性气体是指在常温下为气态,具有毒性的气体。毒性气体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性很大,因此在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分类中,毒性气体被列为一种特殊的危险货物。为了保障人类和环境的安全,需要对毒性气体进行分类试验,以便对其进行包装、标志和标签等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毒性气体的分类试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毒性气体的毒性测定:本标准采用小鼠急性毒性试验法进行毒性测定。在试验中,将毒性气体与空气混合后,让小鼠吸入一定时间,观察小鼠的死亡情况,以确定毒性气体的毒性等级。
2. 毒性气体的分类:根据毒性气体的毒性等级,将其分为6类。其中,第1类为极其毒性气体,第2类为高度毒性气体,第3类为中度毒性气体,第4类为轻度毒性气体,第5类为微毒性气体,第6类为无毒性气体。
3. 毒性气体的包装:根据毒性气体的毒性等级和物理性质,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确保毒性气体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会泄漏或造成危害。
4. 毒性气体的标志和标签:根据毒性气体的毒性等级和包装方式,标注相应的危险标志和标签,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人类和环境的安全,防止毒性气体造成的危害。同时,本标准也为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分类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相关标准
GB/T 13690-2009 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与标志
GB/T 13691-2009 进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规范
GB/T 13692-2009 进出口危险货物运输文件
GB/T 13693-2009 进出口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
GB/T 13694-2009 进出口危险货物应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