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184-2020
禽副伤寒检疫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20-12-30 实施时间:2021-07-01


禽副伤寒是由沙门氏菌属的伤寒沙门氏菌和鸟伤寒沙门氏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病,对人畜健康造成威胁。为了保障人畜健康和动物产品安全,对禽副伤寒进行检疫是非常必要的。本标准旨在规范禽副伤寒检疫的技术要求,确保检疫结果准确可靠。

1.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7203-1998《动物检疫术语》相同。

2.检疫对象
本标准适用于禽副伤寒的检疫。

3.检疫要求
3.1 检疫前准备
检疫前应对检疫场所进行消毒,确保检疫场所卫生条件良好。检疫人员应佩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交叉感染。

3.2 检疫方法
3.2.1 采样
应按照规定的采样方法采集样品,样品应来自于疑似感染的动物或疑似感染的场所。采样时应注意避免污染,避免交叉感染。

3.2.2 检验方法
应采用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检验,包括细菌学检验、血清学检验等。检验时应注意操作规范,避免误差。

3.3 检疫结果判定
检疫结果应根据规定的标准进行判定,包括细菌学检验、血清学检验等。检疫结果应准确可靠。

3.4 检疫证明和检疫记录
检疫合格的动物应出具检疫证明,检疫记录应详细记录检疫过程和结果。

4.检验结果的处理
4.1 检疫合格
当样品检验结果符合规定的标准时,视为检疫合格。

4.2 检疫不合格
当样品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标准时,视为检疫不合格。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隔离、治疗、扑杀等。

相关标准:
GB/T 17203-1998 动物检疫术语
GB/T 19479-2003 禽流感检疫技术规范
GB/T 19480-2003 猪瘟检疫技术规范
GB/T 19481-2003 猪链球菌病检疫技术规范
GB/T 19482-2003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检疫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