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294-2021
海关实验室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指南
发布时间:2021-11-22 实施时间:2022-06-01


海关实验室是进行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管等工作的重要场所,其中涉及到的易燃和可燃液体的使用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本标准主要针对海关实验室易燃和可燃液体的防火管理要求进行规定,以确保海关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1.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分类
根据易燃和可燃液体的闪点和沸点,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易燃液体:闪点低于60℃的液体;
(2)可燃液体:闪点在60℃以上但低于93℃的液体;
(3)高闪点可燃液体:闪点在93℃以上但低于150℃的液体;
(4)极易燃液体:闪点低于0℃且沸点低于35℃的液体。

2.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存储
(1)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应存放在防火柜或防火间内,防火柜和防火间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高闪点可燃液体和极易燃液体应存放在防爆柜或防爆间内,防爆柜和防爆间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3)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存储区域应标明易燃和可燃液体的种类和数量,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易燃和可燃液体的使用
(1)易燃和可燃液体的使用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进行,禁止在密闭的场所使用;
(2)易燃和可燃液体的使用应采取防火措施,如使用防火毯、防火器等;
(3)易燃和可燃液体的使用应避免与火源、静电等接触,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

4.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处理和废弃物管理
(1)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处理应采取安全措施,如使用防火毯、防火器等;
(2)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废弃物应分类存放,禁止与其他废弃物混合存放;
(3)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废弃物应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禁止随意倾倒或排放。

相关标准
GB 50222-201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8-2018 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
GB 50156-2012 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7-2013 建筑物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9-2015 建筑物火灾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