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074-1997
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1997-09-02 实施时间:1998-01-01
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是为了保证火力发电厂建设的安全、经济、合理,减少工程建设中的风险和损失,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而进行的。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的技术要求,确保勘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一、技术要求
1. 勘测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勘测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和专业技能。
2. 勘测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勘测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环保等问题。
3. 勘测应充分考虑火力发电厂的建设规划、设计要求、地质条件等因素,确保勘测结果的可靠性和适用性。
二、勘测内容
1. 火力发电厂场地地质勘测,包括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地下水等内容。
2. 火力发电厂场地地质灾害勘测,包括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内容。
3. 火力发电厂场地地基勘测,包括地基承载力、地基沉降、地基稳定性等内容。
4. 火力发电厂场地环境勘测,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内容。
三、勘测方法
1. 采用现场勘测和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 现场勘测应采用直接观测和间接观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3. 实验室分析应采用标准化的方法进行,实验室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四、勘测报告
1. 勘测报告应包括勘测的目的、范围、方法、结果等内容。
2. 勘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报告格式应规范统一。
3. 勘测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误导等情况。
相关标准
GB 50021-200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11 建筑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 建筑物工程设计规范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