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24-2002
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机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2002-09-16 实施时间:2002-12-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继电保护专用电力线载波收发信机(以下简称收发信机)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对于引用的标准,应按照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适用。

GB/T 191-2000 包装、贮存和运输图形符号
GB/T 2423.1-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A:低温试验的方法
GB/T 2423.2-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B:高温试验的方法
GB/T 2423.3-200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Ca:恒湿热试验的方法
GB/T 2423.4-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Db:盐雾试验的方法

三、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见GB/T 2900.1-2008。

四、基本要求
4.1 收发信机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性能指标。
4.2 收发信机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和可靠性。
4.3 收发信机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和兼容性。
4.4 收发信机应具有良好的可维护性和可靠性。

五、性能指标
5.1 工作频率范围:30kHz~500kHz。
5.2 发射功率:不小于10W。
5.3 接收灵敏度:不大于2mV。
5.4 发射频率稳定度:不大于±0.1%。
5.5 接收频率稳定度:不大于±0.1%。
5.6 发射频率偏移:不大于±0.5%。
5.7 接收频率偏移:不大于±0.5%。
5.8 发射频率带宽:不大于10kHz。
5.9 接收频率带宽:不大于10kHz。
5.10 发射信号失真度:不大于5%。
5.11 接收信号失真度:不大于5%。
5.12 发射信号调制深度:不小于50%。
5.13 接收信号调制深度:不小于50%。
5.14 发射信号频谱纯度:不小于20dB。
5.15 接收信号频谱纯度:不小于20dB。
5.16 发射信号与接收信号的相对幅度:不小于20dB。
5.17 发射信号与接收信号的相对相位:不大于±30°。
5.18 发射信号与接收信号的相对频率:不大于±10Hz。
5.19 发射信号与接收信号的相对时间:不大于±10μs。

六、试验方法
6.1 发射功率试验
6.2 接收灵敏度试验
6.3 发射频率稳定度试验
6.4 接收频率稳定度试验
6.5 发射频率偏移试验
6.6 接收频率偏移试验
6.7 发射频率带宽试验
6.8 接收频率带宽试验
6.9 发射信号失真度试验
6.10 接收信号失真度试验
6.11 发射信号调制深度试验
6.12 接收信号调制深度试验
6.13 发射信号频谱纯度试验
6.14 接收信号频谱纯度试验
6.15 发射信号与接收信号的相对幅度试验
6.16 发射信号与接收信号的相对相位试验
6.17 发射信号与接收信号的相对频率试验
6.18 发射信号与接收信号的相对时间试验

七、检验规则
7.1 收发信机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
7.2 收发信机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
7.3 收发信机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

八、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2 包装
8.3 运输
8.4 贮存

相关标准:
GB/T 2900.1-2008 电工电子术语 第1部分:基本概念和一般原则
GB/T 191-2000 包装、贮存和运输图形符号
GB/T 2423.1-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A:低温试验的方法
GB/T 2423.2-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B:高温试验的方法
GB/T 2423.3-200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Ca:恒湿热试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