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验收。
二、系统组成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由以下部分组成:
1.水文测量仪器设备
2.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
3.数据处理与管理设备
4.系统软件
三、技术要求
1.水文测量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应具有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等功能。
3.数据处理与管理设备应具有数据处理、管理、分析和报表输出等功能。
4.系统软件应具有数据采集、处理、管理和分析等功能,并能够实现数据共享和联网。
四、性能指标
1.水文测量仪器设备的精度、灵敏度、稳定性和可靠性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的采集精度、传输速率、存储容量和可靠性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数据处理与管理设备的处理速度、存储容量、数据分析能力和可靠性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4.系统软件的功能完备性、数据处理能力、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共享能力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五、试验方法
1.水文测量仪器设备的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的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数据处理与管理设备的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4.系统软件的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六、检验规则
1.水文测量仪器设备的检验规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的检验规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3.数据处理与管理设备的检验规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4.系统软件的检验规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七、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2.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以确保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3.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应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避免受潮、受热、受冻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相关标准:
1. GB/T 3452.1-2018 水文测量仪器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2. GB/T 17861-2019 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3. GB/T 17862-2019 数据处理与管理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4. GB/T 17863-2019 系统软件通用技术条件
5. GB/T 17864-2019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