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461.10-2013
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 第10部分: 建筑
发布时间:2013-11-28 实施时间:2014-04-01


火力发电厂是一种重要的能源发电方式,其建设需要进行详细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建筑部分的内容深度和要求对于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可行性至关重要。本标准旨在规定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建筑部分的内容深度和要求,以便于施工图设计人员进行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建筑部分的内容深度和要求,包括建筑布置、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建筑电气、建筑给排水、建筑暖通、建筑防水、建筑防火等方面。其中,建筑布置包括建筑平面布置、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容积等方面;建筑结构包括建筑结构类型、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结构计算等方面;建筑材料包括建筑材料种类、建筑材料性能、建筑材料使用等方面;建筑设备包括建筑设备种类、建筑设备选型、建筑设备布置等方面;建筑电气包括建筑电气设计、建筑电气计算、建筑电气布置等方面;建筑给排水包括建筑给水、建筑排水、建筑污水处理等方面;建筑暖通包括建筑供暖、建筑通风、建筑空调等方面;建筑防水包括建筑防水设计、建筑防水材料、建筑防水施工等方面;建筑防火包括建筑防火设计、建筑防火材料、建筑防火施工等方面。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建筑部分的内容深度和要求的规定。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文件编制规范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 50014-20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设计规范
GB 50015-2014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