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473-2013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导则
发布时间:2013-06-08 实施时间:2013-10-01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是一种高效、环保的发电方式,其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本标准旨在规范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的相关内容,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完整性、可比性、可控性等。在项目划分的方法和内容方面,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划分的基本要素、项目划分的分类和层次、项目划分的编制原则和方法、项目划分的内容和要求等。在项目划分的编制程序和要求方面,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划分的编制程序、项目划分的编制要求、项目划分的编制依据等。在项目划分的审核和批准程序和要求方面,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划分的审核程序、项目划分的审核要求、项目划分的批准程序、项目划分的批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的编制、审核和批准等工作。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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