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382-2010
火电厂环境监测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0-05-24 实施时间:2010-10-01


火电厂是我国能源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影响。为了保护环境,维护公众利益,保障人民健康,需要对火电厂的环境进行监测。DL/T 382-2010 火电厂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就是为了规范火电厂环境监测工作而制定的。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环境监测的目的和任务:明确火电厂环境监测的目的和任务,包括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以及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等。

2. 监测方案的制定:制定火电厂环境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位的选择、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

3. 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分析:对监测数据进行管理和分析,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处理、分析和报告等。

4. 监测结果的评价和应用: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和应用,包括对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等。

5. 监测设备和人员的管理:对监测设备和人员进行管理,包括设备的校准、维护和保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火电厂环境监测工作,保障环境质量和公众利益。

相关标准
GB 3096-2008 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5.1-2007 噪声污染的测量方法
GB 16297-1996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HJ/T 41-1999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