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254-2012
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导则
发布时间:2012-04-06 实施时间:2012-07-01
燃煤发电是我国主要的能源供应方式之一,但同时也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了促进燃煤发电企业实现清洁生产,保护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DL/T 254-2012 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导则应运而生。
该标准规定了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结果的处理等内容。其中,基本要求包括评价的目的、适用范围、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的应用等;评价方法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方法;评价指标包括环境指标、资源利用指标和经济指标等;评价结果的处理包括评价报告的编制和评价结果的应用等。
在具体实施中,燃煤发电企业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制定清洁生产评价计划,开展清洁生产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企业管理部门,为企业改进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评价结果也可以作为企业环保验收、政府监管和社会评价的重要依据。
总之,DL/T 254-2012 燃煤发电企业清洁生产评价导则为燃煤发电企业实现清洁生产提供了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技术支持,有助于促进燃煤发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相关标准
GB 13223-2011 燃煤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14 燃煤发电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25930-2010 燃煤发电厂节能评价指南
GB/T 25931-2010 燃煤发电厂环境保护评价指南
GB/T 25932-2010 燃煤发电厂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