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393-2014
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4-10-15 实施时间: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使用。

二、术语和定义
2.1 锅炉汽包
锅炉汽包是锅炉内的一个容器,用于储存锅炉产生的蒸汽,以平衡锅炉内的压力。

2.2 水位测量系统
水位测量系统是用于测量锅炉汽包水位的系统,包括水位计、信号传输线路、信号处理器等。

2.3 水位计
水位计是用于测量锅炉汽包水位的仪器,包括机械式水位计、电容式水位计、超声波水位计等。

2.4 信号传输线路
信号传输线路是用于将水位计测量到的信号传输到信号处理器的线路,包括模拟信号传输线路和数字信号传输线路。

2.5 信号处理器
信号处理器是用于处理水位计测量到的信号,将其转换为标准信号输出的设备,包括模拟信号处理器和数字信号处理器。

三、技术要求
3.1 设计要求
水位测量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满足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的精度要求;
(2)满足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的可靠性要求;
(3)满足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的安全要求;
(4)满足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的环境适应性要求。

3.2 制造要求
水位测量系统的制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位计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信号传输线路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信号处理器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4)水位测量系统的制造应符合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3 安装要求
水位测量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位计应安装在锅炉汽包上方,且与锅炉汽包的水平面垂直;
(2)信号传输线路应采用屏蔽电缆,并与其他电缆分开布置;
(3)信号处理器应安装在控制室内,且与水位计的距离不超过1000米;
(4)水位测量系统的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3.4 调试要求
水位测量系统的调试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调试前,应对水位测量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部件安装正确、接线正确、接地良好;
(2)在调试过程中,应按照相关的调试方案进行操作,确保水位测量系统的正常工作;
(3)在调试完成后,应进行全面测试,确保水位测量系统的性能符合要求。

四、试验方法
4.1 水位计试验
水位计应进行以下试验:
(1)机械式水位计应进行静态试验和动态试验;
(2)电容式水位计应进行静态试验和动态试验;
(3)超声波水位计应进行静态试验和动态试验。

4.2 信号传输线路试验
信号传输线路应进行以下试验:
(1)模拟信号传输线路应进行传输损耗试验和干扰试验;
(2)数字信号传输线路应进行传输误码率试验和干扰试验。

4.3 信号处理器试验
信号处理器应进行以下试验:
(1)模拟信号处理器应进行输入输出试验和干扰试验;
(2)数字信号处理器应进行输入输出试验和干扰试验。

五、检验规则和标志
5.1 检验规则
水位测量系统的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水位测量系统的检验应由制造厂家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2)水位测量系统的检验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水位测量系统的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功能检查、性能检查等。

5.2 标志
水位测量系统应在明显位置标注以下内容:
(1)制造厂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产品型号、规格、出厂编号;
(3)生产日期、检验日期。

六、包装、运输、贮存
6.1 包装
水位测量系统的包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位计应单独包装,防止损坏;
(2)信号传输线路应采用防水、防潮、防静电的包装材料;
(3)信号处理器应采用防震、防潮、防静电的包装材料。

6.2 运输
水位测量系统的运输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位测量系统应采用专用运输工具进行运输;
(2)水位测量系统的运输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6.3 贮存
水位测量系统的贮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位测量系统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2)水位测量系统的存放温度应在-40℃~+70℃之间;
(3)水位测量系统的存放时间不应超过一年。

相关标准
GB/T 19569-2004 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水位计
GB/T 19570-2004 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水位计安装和使用规程
GB/T 19571-2004 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水位计检验规程
GB/T 19572-2004 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水位计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GB/T 19573-2004 火力发电厂锅炉汽包水位计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