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156.3-2015
电力工程勘测制图标准 第3部分:水文气象
发布时间:2015-04-02 实施时间:2015-09-01
电力工程勘测制图是电力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水文气象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水文气象是指对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行所需的水文、气象数据进行勘测、分析和处理,以便为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行提供科学依据的工作。本标准主要针对水文气象数据的勘测、分析和处理进行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水文气象数据的内容,包括水文数据和气象数据。水文数据包括水位、流量、水温、水质等;气象数据包括气温、降水量、风速、湿度等。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水文气象数据的要求,包括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水文气象数据的符号和单位。符号是指用来表示水文气象数据的特定符号,如水位用"H"表示,流量用"Q"表示等。单位是指用来表示水文气象数据的特定单位,如水位用米表示,流量用立方米每秒表示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水文气象数据的制图方法。制图方法是指将水文气象数据转化为图形或图表的方法。本标准规定了水文气象数据的制图方法,包括等值线图、柱状图、折线图等。
最后,本标准还规定了水文气象数据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是指水文气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规定了水文气象数据的质量要求,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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