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锅炉袋式除尘器清灰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使用。
二、术语和定义
2.1 锅炉袋式除尘器
锅炉袋式除尘器是一种利用滤袋过滤烟气中的灰尘颗粒的除尘设备。
2.2 清灰方式
清灰方式包括机械振打、气体反吹、脉冲喷吹等方式。
2.3 清灰周期
清灰周期是指除尘器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清灰一次到下一次清灰的时间间隔。
2.4 清灰效果
清灰效果是指清灰后除尘器的过滤效率。
三、要求
3.1 清灰方式
锅炉袋式除尘器清灰方式应采用脉冲喷吹方式。
3.2 清灰周期
锅炉袋式除尘器清灰周期应根据烟气中灰尘颗粒的含量和粒径、烟气温度、烟气流速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应超过24小时。
3.3 清灰效果
锅炉袋式除尘器清灰后的过滤效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3.4 清灰控制
锅炉袋式除尘器清灰控制应采用自动控制方式,清灰周期和清灰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5 清灰装置
锅炉袋式除尘器清灰装置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清灰装置的设计应考虑清灰效果、清灰周期、清灰方式等因素。
四、试验方法
4.1 清灰效果试验
清灰效果试验应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试验前应对除尘器进行清灰,试验时应测量清灰前后的烟气中灰尘颗粒的含量和粒径,计算清灰效果。
4.2 清灰周期试验
清灰周期试验应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试验时应记录清灰周期和清灰效果,根据试验结果进行调整。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 标志
清灰装置应在明显位置标注清灰周期、清灰方式、清灰效果等信息。
5.2 包装、运输和贮存
清灰装置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运输和贮存时应注意防潮、防震、防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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