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362-2016
火力发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评价技术
发布时间:2016-02-05 实施时间:2016-07-0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火力发电厂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但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的问题。为了保护环境,我国对火力发电厂的环保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对于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评价,也成为了保障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DL/T 362-2016《火力发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评价技术》就是为了规范火力发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评价而制定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的范围和对象、评价的程序和方法、评价的指标和标准、评价结果的判定和评价报告的编制要求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 评价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评价的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模拟计算等方法。

3. 评价指标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评价的指标,包括废气排放、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处理、噪声控制等方面的指标。

4. 评价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评价结果的判定方法,包括评价结果的等级划分和评价结果的综合评价等方面的内容。

5. 评价报告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评价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报告的内容、格式、组成和编制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相关标准
GB 13223-2011 火力发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85-2014 火力发电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2017 火力发电厂噪声排放标准

HJ/T 75-200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T 397-2007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