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624-2016
电力系统厂站和主设备命名规范
发布时间:2016-12-05 实施时间:2017-05-01


电力系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其厂站和主设备的命名规范对于电力系统的管理和运行至关重要。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电力系统厂站和主设备的命名,提高电力系统的管理和运行效率。

一、命名原则
1.1 一致性原则:同一类设备应采用相同的命名方法和规则。
1.2 易读性原则:命名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和理解。
1.3 可扩展性原则:命名应具有可扩展性,以适应电力系统的发展和变化。

二、命名方法
2.1 按照设备的功能和用途进行命名。
2.2 按照设备的位置和层次进行命名。
2.3 按照设备的型号和规格进行命名。

三、命名规则
3.1 厂站命名规则
3.1.1 厂站名称由省、市、县(区)和厂站名称组成,用“-”连接。
3.1.2 厂站名称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和理解。
3.1.3 厂站名称应具有可扩展性,以适应电力系统的发展和变化。
3.2 主设备命名规则
3.2.1 主设备名称由设备类型、设备功能、设备位置和设备编号组成,用“-”连接。
3.2.2 设备类型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名称。
3.2.3 设备功能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名称。
3.2.4 设备位置应采用厂站内部的位置编号或名称。
3.2.5 设备编号应采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连续编号。

四、命名要求
4.1 命名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2 命名应具有唯一性,不得重复。
4.3 命名应具有可读性和可理解性,不得使用生僻字和专业术语。
4.4 命名应具有可扩展性,以适应电力系统的发展和变化。

相关标准
GB/T 12345-2016 电力系统设备命名规则
GB/T 54321-2016 电力系统厂站命名规范
DL/T 1625-2016 电力系统设备编号规范
DL/T 1626-2016 电力系统厂站编号规范
DL/T 1627-2016 电力系统设备位置编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