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749-2017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监造导则
发布时间:2017-11-15 实施时间:2018-03-01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是一种利用燃气发电机组的余热产生蒸汽,再通过蒸汽发电机组发电的设备。该设备具有节能、环保、高效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电力、化工、钢铁、纺织等行业。为了确保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的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发电厂的生产效益,需要对其进行监造。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监造的基本要求、监造内容、监造程序、监造方法和监造文件的编制要求。其中,基本要求包括监造的目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的资格要求等;监造内容包括设备的检查、试验、测量和评定等;监造程序包括监造前准备、监造过程、监造后处理等;监造方法包括目视检查、测量检查、试验检查等;监造文件包括监造报告、监造记录、监造证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的监造,可作为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的参考依据。同时,本标准也可作为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运行的参考依据。
相关标准
- GB/T 16508-2013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 GB/T 16509-2013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余热锅炉
- DL/T 5039-2016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技术规定
- DL/T 5040-2016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安装调试导则
- DL/T 5041-2016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运行维护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