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变电站继电保护信息的组成、格式、传输、存储和管理等方面的规范。
二、术语和定义
2.1 继电保护信息
指继电保护装置在保护过程中所采集、处理、传输和存储的各种信息,包括保护元件的状态、电量、事件记录、故障录波、通信信息等。
2.2 保护元件
指继电保护装置中用于检测电力系统异常状态并发出保护动作的电气元件,包括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保护继电器、断路器等。
2.3 事件记录
指继电保护装置在保护过程中所记录的各种事件信息,包括保护元件的状态变化、保护动作、故障发生等。
2.4 故障录波
指继电保护装置在保护过程中所记录的故障波形信息,包括电流波形、电压波形等。
2.5 通信信息
指继电保护装置与其他设备之间进行通信所采集、处理、传输和存储的各种信息,包括通信状态、通信命令、通信数据等。
三、组成要求
3.1 继电保护信息应包括保护元件的状态、电量、事件记录、故障录波、通信信息等。
3.2 继电保护信息应具有完整性、准确性、实时性和可靠性。
3.3 继电保护信息应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组织和存储,以便于后续的传输和管理。
四、格式要求
4.1 继电保护信息应采用标准格式进行组织和存储,包括信息头、信息体和信息尾等部分。
4.2 信息头应包括继电保护装置的标识、时间戳、信息类型等信息。
4.3 信息体应包括保护元件的状态、电量、事件记录、故障录波、通信信息等信息。
4.4 信息尾应包括校验码、结束符等信息。
五、传输要求
5.1 继电保护信息的传输应采用可靠的通信协议和传输方式,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5.2 继电保护信息的传输应具有一定的实时性,以便于及时发现和处理电力系统异常情况。
六、存储要求
6.1 继电保护信息的存储应采用可靠的存储介质和存储方式,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6.2 继电保护信息的存储应具有一定的历史记录功能,以便于后续的查询和分析。
七、管理要求
7.1 继电保护信息的管理应采用可靠的管理系统和管理方式,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7.2 继电保护信息的管理应具有一定的权限控制功能,以便于对不同级别的用户进行管理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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