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374-2018
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发布时间:2018-06-06 实施时间:2018-10-01


火力发电厂是我国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需要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本标准旨在规定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深度,以保证报告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要求,包括项目概况、技术方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内容。其中,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等基本信息;技术方案包括选址、选型、工艺流程、设备配置等技术方案;经济效益包括投资估算、收益预测、财务分析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包括就业、税收、环保等社会效益;环境影响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等环境影响。

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和审查要求。编制要求包括报告的格式、内容、编写顺序等方面的要求;审查要求包括报告的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可为火力发电厂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规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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