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034-2010
核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发布时间:2010-05-24 实施时间:2010-10-01


核电厂是一项高风险、高技术含量的工程项目,其建设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性。为了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全面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国家制定了《NB/T 20034-2010 核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该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深度,包括项目概况、技术方案、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环境影响、安全与保障、风险评估、可行性分析、建设方案、投资估算、资金筹措、融资方案、运营管理、后续发展等方面。其中,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等;技术方案包括核反应堆型号、核燃料、核燃料后处理、辅助系统、安全系统等;经济效益包括投资收益、成本效益、社会效益等;社会影响包括环境影响、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环境影响包括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等;安全与保障包括核安全、辐射防护、应急预案等;风险评估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可行性分析包括市场需求、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等;建设方案包括建设进度、建设周期、建设方式等;投资估算包括总投资、资本金、贷款等;资金筹措包括融资渠道、融资方式等;融资方案包括融资结构、融资成本等;运营管理包括人员组织、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后续发展包括扩建、技术改进、设备更新等。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要求,包括报告的格式、内容、语言、图表、附件等方面。报告应当具有可读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以便于政府、企业、投资者等各方面进行评估和决策。

相关标准:
GB 50187-2012 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 50728-2011 建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规范
GB 50545-2010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标准
GB 50500-2013 企业社会责任指南
GB/T 18920-2002 项目管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