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011-2010
压水堆核电厂核安全有关的钢结构设计要求
发布时间:2010-05-24 实施时间:20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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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水堆核电厂是一种重要的能源设施,其核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钢结构作为核电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要求也必须符合核安全标准。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压水堆核电厂钢结构的设计要求而制定的。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基本要求
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同时考虑到核电厂的特殊性,应该采用更为严格的设计标准。设计应考虑到结构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施工性等因素。
2.荷载
荷载应根据核电厂的特殊性进行计算,包括静载荷、动载荷和温度荷载等。其中,地震荷载是最为重要的荷载之一,应该根据地震烈度和地震波谱进行计算。
3.结构设计
结构设计应根据荷载计算结果进行,包括结构形式、构件尺寸、节点连接等。设计应考虑到结构的抗震性、抗风性、抗爆性等特殊要求。
4.材料
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同时应考虑到核电厂的特殊性,采用更为严格的材料标准。钢材应具有良好的焊接性能和低温韧性,同时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5.施工和验收
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同时应考虑到核电厂的特殊性,采用更为严格的施工标准。验收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进行,包括材料验收、焊接质量验收、结构验收等。
相关标准: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7-2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205-2017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1499.2-2018 钢筋和钢筋焊接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