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5016.8-2013
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8部分:管道
发布时间:2013-06-08 实施时间:2013-10-01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常规岛管道的监造。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NB/T 25016.1-2013《核电厂常规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第1部分:通用》中的术语和定义相同。

三、技术要求
1. 管道的监造应符合设计文件、制造文件、监造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2. 管道的监造应按照监造程序进行,监造程序应包括监造前准备、监造过程、监造记录和监造后处理等内容。
3. 管道的监造应包括以下内容:
(1)管道的材质、规格、数量、质量证明文件等的检查;
(2)管道的制造过程的监督检查;
(3)管道的安装过程的监督检查;
(4)管道的试验和检验;
(5)管道的防腐、保温和绝热层的监督检查;
(6)管道的验收和交付。

四、监造方法
1. 管道的监造应采用现场监造和检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 管道的监造应按照监造程序进行,监造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监造,并填写监造记录。
3. 管道的监造应采用非破坏性检测、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等方法进行。

五、监造程序
1. 监造前准备
(1)制定监造计划;
(2)准备监造文件和监造工具;
(3)组织监造人员进行培训。

2. 监造过程
(1)材料检查;
(2)制造过程监督检查;
(3)安装过程监督检查;
(4)试验和检验;
(5)防腐、保温和绝热层监督检查。

3. 监造记录
(1)监造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
(2)监造记录应包括监造人员、监造时间、监造内容、监造结果等信息。

4. 监造后处理
(1)整理监造记录;
(2)编制监造报告;
(3)整理监造文件。

六、相关标准
1. GB 150-2011《压力容器》
2. GB 151-2014《钢制压力容器》
3. GB/T 3091-2015《焊接钢管》
4. GB/T 12771-2008《焊接不锈钢管》
5. GB/T 8163-2008《无缝钢管》



注: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