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067-2012
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标识
发布时间:2012-01-06 实施时间:201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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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是一种特殊的工业设施,其安全性对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至关重要。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是核电厂中最重要的设备之一,其安全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核电厂的安全运行。为了确保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的标识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保障核电厂的安全运行,国家能源局制定了《NB/T 20067-2012 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标识》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的标识要求,包括标识内容、标识方式、标识位置、标识颜色等方面的要求。其中,标识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功率、制造厂家、出厂编号等信息;标识方式应采用铭牌、标签、贴纸等方式进行标识;标识位置应在设备的显著位置进行标识,以便于操作人员查看;标识颜色应采用国际通用的颜色标准,以便于识别和区分。
该标准还规定了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的标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标识应清晰、醒目、不易褪色、不易掉落、不易损坏;
2. 标识应与设备的外观相协调,不影响设备的美观性;
3. 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不得存在任何违反标准的情况;
4. 标识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标识的清晰和完整。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核电厂安全级电气设备的标识质量和标识效果,保障核电厂的安全运行。
相关标准:
GB 4053-2009 核电站电气设备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GB 4054-2009 核电站电气设备质量保证通用技术条件
GB 4055-2009 核电站电气设备安装与验收通用技术条件
GB 4056-2009 核电站电气设备运行与维护通用技术条件
GB 4057-2009 核电站电气设备检修与试验通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