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5011-2013
核电厂水化学处理系统调试导则
发布时间:2013-06-08 实施时间:2013-10-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水化学处理系统的调试。

二、术语和定义
2.1 水化学处理系统
指核电厂中用于处理水质的系统,包括给水系统、循环水系统、锅炉水处理系统、汽轮机水处理系统、冷却水处理系统等。

2.2 调试
指在水化学处理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和正式运行前,对系统进行检查、测试、调整和验证的过程。

2.3 调试方案
指对水化学处理系统进行调试的详细计划,包括调试步骤、方法、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三、基本要求
3.1 调试前,应制定详细的调试方案,并经过核安全审查和批准。

3.2 调试应按照调试方案进行,严格按照步骤、方法和要求进行操作。

3.3 调试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

3.4 调试结束后,应进行系统性能测试和验证,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四、调试步骤
4.1 准备工作
包括调试方案的编制、调试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调试设备和工具的准备等。

4.2 系统检查
对水化学处理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的检查和清洗。

4.3 系统试运行
对水化学处理系统进行试运行,包括给水系统、循环水系统、锅炉水处理系统、汽轮机水处理系统、冷却水处理系统等的试运行。

4.4 系统调试
对水化学处理系统进行调试,包括调试参数的设定、调试方法的选择、调试结果的记录等。

4.5 系统性能测试和验证
对水化学处理系统进行性能测试和验证,包括水质分析、设备运行状态监测、系统运行稳定性测试等。

五、注意事项
5.1 调试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

5.2 调试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环境,防止水质污染和废水排放。

5.3 调试过程中,应注意设备保护,防止设备受损或损坏。

5.4 调试结束后,应对调试结果进行记录和总结,为正式运行提供参考。

六、附录
6.1 调试记录表
6.2 调试结果总结报告

相关标准:
GB/T 19580-2017 核电厂水化学处理系统设计规范
GB/T 19581-2017 核电厂水化学处理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GB/T 19582-2017 核电厂水化学处理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
GB/T 19583-2017 核电厂水化学处理系统安全评价规范
GB/T 19584-2017 核电厂水化学处理系统监督检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