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038-2011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设计和制造通用要求
发布时间:2011-07-01 实施时间:201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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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20038-2011《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 设计和制造通用要求》是我国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的通用规范。该标准适用于核电站、核燃料加工厂、核燃料循环厂、核燃料研究所等核工业领域的气体处理设备。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设备的选型要求:根据工艺要求和使用条件,选择适合的设备类型和规格。
2. 设计要求:设备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满足工艺要求和使用条件,具有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和可维护性。
3. 制造要求:设备的制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采用合格的材料和零部件,制造工艺应符合要求,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外观和内部质量。
4. 安装和调试要求: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备应安装在符合要求的场地和环境中,设备的调试应按照工艺要求进行。
5. 验收和运行要求:设备的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备应进行全面的试运行和调试,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设备的设计和制造水平,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对于保障核工业的安全生产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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