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183-2012
核电厂可靠性保证大纲编写指南
发布时间:2012-10-19 实施时间:2013-03-01


核电厂是一种高风险的工业设施,其安全性和可靠性是至关重要的。为了确保核电厂的可靠性,需要制定可靠性保证大纲。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核电厂可靠性保证大纲的编写而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可靠性保证大纲编写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编写的目的、编写的原则、编写的基本内容等。编写可靠性保证大纲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核电厂的可靠性,保证核电厂在正常运行和事故情况下都能够安全运行。编写可靠性保证大纲的原则是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可验证性和可持续性。编写可靠性保证大纲的基本内容包括可靠性保证的总体要求、可靠性保证的组织管理、可靠性保证的技术管理、可靠性保证的质量管理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核电厂可靠性保证大纲编写的方法和程序。其中包括编写的步骤、编写的流程、编写的要求等。编写可靠性保证大纲的步骤包括确定编写的范围、确定编写的内容、确定编写的方法、确定编写的程序等。编写可靠性保证大纲的流程包括编写前期准备、编写中期实施、编写后期总结等。编写可靠性保证大纲的要求包括编写的科学性、编写的系统性、编写的可操作性、编写的可验证性、编写的可持续性等。

总之,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可靠性保证大纲编写的基本要求、编写内容、编写方法和编写程序,为核电厂的可靠性保证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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