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能动机械设备的鉴定,包括发电机、汽轮机、循环水泵、给水泵、冷却水泵、压缩机、风机、空气压缩机、氢气压缩机、氧气压缩机、氮气压缩机、蒸汽发生器、蒸汽再热器、过热器、再热器、冷凝器、蒸汽凝结水泵、蒸汽调节阀、给水调节阀、汽轮机调节阀、汽轮机旁路阀、汽轮机安全阀、汽轮机排汽阀、汽轮机控制系统、循环水系统、给水系统、冷却水系统、氢气系统、氧气系统、氮气系统、压缩空气系统、蒸汽系统、热力系统、水力系统、气力系统、液力系统、机械传动系统、机械密封系统、机械附件等。
二、目的
核电厂能动机械设备鉴定的目的是为了评价设备的技术状况、安全可靠性和经济性,为设备的维修、改造、更新和退役提供依据。
三、基本原则
1.鉴定应以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依据,按照鉴定程序进行;
2.鉴定应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科学、准确;
3.鉴定应注重综合分析,全面评价设备的技术状况、安全可靠性和经济性;
4.鉴定应注重实用性,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措施。
四、鉴定程序
1.准备工作:确定鉴定的目的、范围和要求,收集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历史资料,组织鉴定人员;
2.现场勘查:对设备进行外观检查、测量、试运行等,了解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和故障情况;
3.技术分析:对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分析,包括结构、材料、工艺、性能、寿命等方面;
4.安全评价:对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包括事故隐患、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
5.经济分析:对设备的经济性进行分析,包括运行成本、维修成本、更新成本等方面;
6.鉴定报告:编制鉴定报告,提出鉴定结论和建议;
7.鉴定结果的处理:根据鉴定结果,制定设备的维修、改造、更新和退役计划。
五、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鉴定的目的、范围和要求;
2.设备的基本情况和技术资料;
3.现场勘查的结果;
4.技术分析的结果;
5.安全评价的结果;
6.经济分析的结果;
7.鉴定结论和建议。
六、鉴定结果的处理
根据鉴定结果,制定设备的维修、改造、更新和退役计划,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性。
相关标准:
GB/T 15706-2019 核电厂设备鉴定通用要求
GB/T 15707-2019 核电厂设备鉴定技术规范
GB/T 15708-2019 核电厂设备鉴定报告编制规范
GB/T 15709-2019 核电厂设备鉴定人员资格和培训要求
GB/T 15710-2019 核电厂设备鉴定质量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