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常规岛汽水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验收和使用。
二、术语和定义
2.1 汽水管道
指输送汽水的管道系统,包括汽水主管、汽水分支管、汽水排放管、汽水排污管等。
2.2 常规岛
指核电厂中除核岛以外的其他设施,包括汽水系统、蒸汽系统、冷却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等。
2.3 压力等级
指汽水管道的设计压力等级,单位为MPa。
2.4 温度等级
指汽水管道的设计温度等级,单位为℃。
2.5 管道材料
指汽水管道的制造材料,包括碳钢、合金钢、不锈钢等。
三、设计要求
3.1 压力等级和温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在设计中考虑到管道的膨胀和收缩。
3.2 管道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管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内部压力和外部荷载;
(2)管道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能够防止泄漏;
(3)管道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能够抵抗介质的腐蚀;
(4)管道应具有良好的耐热性能,能够承受高温介质的冲击;
(5)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震性能,能够抵抗地震和其他外部冲击。
3.3 管道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管道应具有良好的可维护性,能够方便地进行检修和更换;
(2)管道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能够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管道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性,能够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成本。
四、技术要求
4.1 管道的制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1)管道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材料;
(2)管道的制造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管道的制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
4.2 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管道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
(2)管道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管道的安装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4.3 管道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
(1)管道的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
(2)管道的验收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管道的验收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五、试验方法
5.1 管道的水压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压试验应在管道安装完成后进行;
(2)水压试验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水压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
5.2 管道的气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气密性试验应在管道安装完成后进行;
(2)气密性试验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3)气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要求。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管道应在管道上标明压力等级、温度等级、材料等信息。
6.2 管道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 150-2011 压力容器
GB 50235-1997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268-2008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9-1999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73-2008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