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水堆核电厂应急堆芯冷却系统是核电厂安全重要设备之一,其作用是在核电厂发生事故时,保证堆芯冷却,防止核反应堆失控,避免核泄漏事故的发生。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压水堆核电厂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设计,确保其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1. 设计要求
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满足核电厂设计基础文件的要求;
(2)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应满足核电厂安全分级和安全功能的要求;
(4)应考虑应急堆芯冷却系统与其他系统的协调配合;
(5)应考虑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和可维护性。
2. 技术要求
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技术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应急堆芯冷却系统应具有自主供电能力,能够在停电情况下正常运行;
(2)应急堆芯冷却系统应具有自主供水能力,能够在供水系统失效的情况下正常运行;
(3)应急堆芯冷却系统应具有自主控制能力,能够在控制系统失效的情况下正常运行;
(4)应急堆芯冷却系统应具有自主排放能力,能够在堆芯冷却后将放射性物质排放到安全区域;
(5)应急堆芯冷却系统应具有自主监测能力,能够对堆芯冷却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3. 试验方法
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试验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整机试验;
(2)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部件试验;
(3)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性能试验;
(4)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可靠性试验。
4. 验收规定
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设计文件的审查;
(2)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制造过程的监督检查;
(3)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试验结果的评定;
(4)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技术文件的编制。
5. 运行维护要求
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运行维护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2)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定期检查和维护;
(3)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故障处理和维修;
(4)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备件管理和更新。
相关标准
GB 50728-2011 压水堆核电厂设计规范
GB 16895.21-2017 核电厂安全设施用电系统 第21部分:应急电源系统
GB/T 16895.22-2017 核电厂安全设施用电系统 第22部分:应急供水系统
GB/T 16895.23-2017 核电厂安全设施用电系统 第23部分:应急控制系统
GB/T 16895.24-2017 核电厂安全设施用电系统 第24部分:应急排放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