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190-2012
核电厂生产厂房的噪声控制
发布时间:2012-10-19 实施时间:2013-03-01
核电厂是一种特殊的工业设施,其生产厂房的噪声控制对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本标准旨在规定核电厂生产厂房噪声控制的要求,以保障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生产厂房的噪声控制。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2345-2008《环境噪声测量规范》相同。
3.噪声控制要求
3.1 设计要求
核电厂生产厂房的噪声控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噪声水平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2 设备要求
核电厂生产厂房的噪声控制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如低噪声风机、低噪声压缩机等。
3.3 声源控制
核电厂生产厂房的噪声控制应采取有效的声源控制措施,如隔声、吸声、降噪等。
3.4 声屏障
核电厂生产厂房的噪声控制应设置有效的声屏障,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5 噪声监测
核电厂生产厂房的噪声控制应定期进行噪声监测,以确保噪声控制效果符合要求。
4.噪声控制评价
核电厂生产厂房的噪声控制应进行噪声控制评价,以评估噪声控制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5.噪声控制文件
核电厂生产厂房的噪声控制应编制噪声控制文件,包括噪声控制方案、噪声控制评价报告等。
相关标准
GB/T 12345-2008 环境噪声测量规范
GB 3096-2008 环境噪声标准
GB 3785-2008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规范
GB 12348-2008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排放标准
GB 12523-2011 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