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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站是一项高风险、高技术含量的工程,其建设、运行、退役等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档案对于保障核电站的安全、科学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核电档案的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益,NB/T 20042-2011 核电档案分类准则及编码规则应运而生。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核电档案的分类准则
本标准将核电档案分为四大类,即建设档案、运行档案、退役档案和技术研究档案。其中,建设档案包括前期调研、设计、施工等阶段的档案;运行档案包括核电站的日常运行、检修、事故处理等阶段的档案;退役档案包括核电站退役前的准备工作、退役过程中的档案;技术研究档案包括核电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等阶段的档案。
2. 核电档案的编码规则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档案的编码规则,包括档案分类码、档案题名码、档案责任者码、档案日期码、档案件数码等。其中,档案分类码是核电档案分类的基础,由数字和字母组成,用于标识档案的类别和级别;档案题名码是对档案题名的编码,由数字和字母组成,用于标识档案的内容和主题;档案责任者码是对档案责任者的编码,由数字和字母组成,用于标识档案的责任者和机构;档案日期码是对档案日期的编码,由数字组成,用于标识档案的时间顺序;档案件数码是对档案件数的编码,由数字组成,用于标识档案的数量和规模。
3. 核电档案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还规定了核电档案的管理要求,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方面。其中,档案的收集应按照档案分类准则和编码规则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档案的保管应按照档案保管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档案的利用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价值和效益。
相关标准:
GB/T 15834-2011 档案管理术语
GB/T 19882-2005 档案管理规范
GB/T 19883-2005 档案保管规定
GB/T 19884-2005 档案利用规定
GB/T 19885-2005 档案鉴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