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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是一种特殊的工业设施,其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极高。火灾是核电厂常见的安全事故之一,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安全至关重要。本标准旨在规定核电厂常规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安全技术要求,以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常规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5316.1-2016《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相同。
3.系统设计要求
3.1 系统设计应符合GB 50116-2013《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和GB 50058-2014《核电厂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3.2 系统应具有自动检测、自动报警、自动控制和自动灭火等功能。
3.3 系统应具有防误报和防漏报功能。
3.4 系统应具有自动备份和自动切换功能,以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5 系统应具有远程监控和远程控制功能,以方便管理和维护。
4.系统制造要求
4.1 系统制造应符合GB/T 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4.2 系统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和材料。
4.3 系统应具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明。
5.系统安装要求
5.1 系统安装应符合GB 50168-2018《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5.2 系统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
5.3 系统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6.系统调试要求
6.1 系统调试应符合GB 50169-2018《建筑电气设备调试规范》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6.2 系统调试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调试人员进行。
6.3 系统调试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系统的功能正常、稳定。
7.系统运行要求
7.1 系统运行应符合GB 50170-2018《建筑电气设备运行维护规范》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7.2 系统运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运行人员进行。
7.3 系统运行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8.系统维护和检修要求
8.1 系统维护和检修应符合GB 50171-2018《建筑电气设备运行维护规范》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8.2 系统维护和检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维护和检修人员进行。
8.3 系统维护和检修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相关标准:
GB 50116-2013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 50058-2014 核电厂设计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 50168-2018 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18 建筑电气设备调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