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电厂是一种高风险的工业设施,安全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系统是核电厂安全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对核电厂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本标准旨在规定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系统的供电要求,以确保其可靠性和稳定性。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系统的供电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参照GB/T 2900.1-2008《核能术语》。
3. 供电系统的设计要求
3.1 供电系统应满足核电厂的安全要求,具有高可靠性和稳定性。
3.2 供电系统应采用双路供电方式,确保在一路供电失效时,另一路供电能够正常工作。
3.3 供电系统应具有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
3.4 供电系统应具有远程监控和控制功能,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
4. 供电系统的安装和调试要求
4.1 供电系统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安全可靠。
4.2 供电系统的调试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4.3 供电系统的调试应在核电厂的安全保障体系下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5. 供电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要求
5.1 供电系统的运行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2 供电系统的维护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5.3 供电系统的维护应在核电厂的安全保障体系下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相关标准:
GB/T 2900.1-2008 核能术语
GB 50168-2006 核电厂电气装置设计标准
GB 50169-2006 核电厂电气装置安装标准
GB 50170-2006 核电厂电气装置调试标准
GB 50171-2006 核电厂电气装置运行和维护标准